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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著名律师分析单位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清算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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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著名律师分析单位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清算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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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单位诈骗罪的立案标准1、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活动的,构成单位犯罪,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达到较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的,就会构成诈骗罪,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2、法律依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千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十万元以上、5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百6十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殊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2、单位诈骗罪的认定(1)单位作为合同诈骗的主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单位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对该单位在对外交往中的合同诈骗行为是明知的、默许的或指使的;2、非法所得归单位全部或基本归单位全部,如用于发放工资、奖金、集体福利或进行其他经济活动,或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2)在认定单位合同诈骗中应分别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主要有3种情况:1、法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合同诈骗行为,且犯罪非法所得归法人或单位的,属单位合同诈骗;假冒法人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以法人或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事后不追认的,属个人合同诈骗。2、法人或单位组织内的自然人在职务范围内以法人或单位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且犯罪非法所得归法人或单位的,属法人或单位合同诈骗;以法人或单位名义实施的非职务行为、非授权行为,法人或单位事后不追认的,属个人合同诈骗。3、自然人经法人或单位授权在授权范围内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或者无代理权的自然人以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合同诈骗行为后经法人或单位追认,且犯罪所得归法人或单位全部的,属法人或单位合同诈骗;盗用、冒用、伪造法人、单位公文、证件、印章,或以终止后的法人或单位的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行为,属个人合同诈骗。依据《诈骗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活动的,构成单位犯罪,诈骗公私财物的数额达到较大或者有严重情节的,就会构成诈骗罪,可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一数一叶咨询专业律师。